营业执照能否在异地经营 我们都知道,如果开店经营是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且经营活动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由于业务往来,企业法人经常去其他地方从事经营活动,这样合法合规吗?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对企业在住所外设点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答复》的规定,企业法人可以在异地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只要不属于设点经营,就无需另办营业执照。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在其住所以外地域用其自有或租、借的固定场所设点从事经营活动的,就应当向该场所所在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分公司登记,领取分公司营业执照。 对未经核准登记擅自设点从事经营活动的,应按国家工商总局《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公司擅自设立分公司的,责令改正;有非法所得的,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司在邻市设点从事经营活动,属于设立分公司的行为,应该另办营业执照。如果你公司不按照工商局的要求办理营业执照,则工商局可以根据上述规定,对你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如果暂时没有设立分公司的打算,又不得不在异地设点经营,那么可以到工商局申请公司地址变更。 把地址改成想要经营的地址,这里需要带好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公司公章等相关资料,进行公司地址变更,并且要在公司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地址变更登记,直到变更完毕,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就可以放心的在新地址办公了。 以上是玖邀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营业执照能否在异地经营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