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股东出资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大股东出资的注意事项: 1.用于投资的实物为投资人所有,且未做担保或抵押; 2.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对其拥有所有权; 3.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拥有土地使用权; 4.注册资本中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其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的须经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 二、股东出资不到位承担什么责任 玖邀开业提醒您,大股东出资不到位的责任有: 1.补足出资; 2.向其他按期足额缴纳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三、股东出资方式有哪些 1.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货币,用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生产经营费用。所以股东可以有货币进行出资。 2.实物。实物指有形物即能看得见,又可摸得到的东西。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材料、零部件、建筑物、厂房等作为出资。 3.工业产权。在我国,主要是指专利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包括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两种商标专用权)。 4.非专利技术。确切的说应当是非专利成果,它是受《民法典》保护的一种无形财产。 5.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一种财产权利,即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合法取得的使用土地的权利。 以上是玖邀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大股东出资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