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赡养老人专项扣除要满足什么条件 1、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含) 2、被赡养人——父母(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指年满60岁的父母(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我们需要关注的是,这里边强调了只要是年满60岁,那么其子女就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规定的标准2000元/月在个税申报中作为专项扣除,至于年满60岁的老人是否有独立的经济来源(比如退休工资),不影响纳税人的专项扣除。 二、赡养老人专项扣除要达到什么标准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可以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3、具体分摊的方式:均摊、约定、指定分摊 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需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不变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国发〔2018〕41号)规定:“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三、赡养老人专项扣除起止时间 1、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备查资料 2、采取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需留存分摊协议 以上是玖邀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赡养老人专项扣除要满足什么条件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