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有哪些常见问题 1.申请商标的途径有哪些? 国内申请人申请商标注册或办理其他商标事宜有两种方式:一是自行办理;二是委托在商标局注册的商标代理机构。 自行办理:申请人可通过网上服务系统向商标注册申请在线提交,也可前往商标局注册大厅、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商标局办公室、商标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合作中心,或商标局委托当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设立的商标受理窗口办理。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申请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选择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但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营业所是指经营主体依法确定的从事商事经营的固定场所。)外国人或者外企除外。外国企业在中国合法设立的全资分支机构是中国企业,不是其在中国的营业机构。) 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省的申请人指涉外申请人。 2.提交网上申请后还需要提交纸质复印件吗? 在提交商标注册网上申请时,申请人不需要提交纸质文件。但是,申请人主张优先权并声明补充优先权文件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纸质优先权文件。商标局正在大力推进网上申请系统建设。请申请人认真阅读商标网上申请指南,并按相关要求办理。 3.委托代理机构申请注册商标 什么时候可以拿到《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商标局收到商标代理机构提交的申请文件后,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商标注册申请手续完备,申请文件填写齐全,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商标局予以受理;申请手续不全、未按要求填写申请文件或者未缴纳费用的,商标局不予受理。 申请手续基本完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但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应当通知申请人补正,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满未补正或者未按要求补正的,商标局不予受理。《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和《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将交付给商标代理机构。 4.收到受理通知后可以使用商标吗? 受理通知书只是表明商标注册申请已经被商标局受理,并不代表申请的商标已经被核准注册。提出申请后,但在核准注册前,该商标仍未注册,仍须作为未注册商标使用。商标的使用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法查处。 以上是玖邀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商标注册有哪些常见问题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