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无照经营不予查处的情况: 1、根据法律法规明确从事不需要营业执照和许可证书或批准文件的活动; 2、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服务经营不需要许可批准的活动; 3、在集贸市场或当地人民政府指定地区销售农副产品。 根据目前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工商部门和许可批准部门都有责任查处无证无照、无证有照行为的职责。而拟修改的意见稿的制定旨在解决工商部门和许可审批部门职责交叉重叠的问题,统一违法行为法责任,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效率。 无证经营和无照经营的区别: 无证经营表示经营人未依法取得许可证书或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或批准文件已被吊销、有效期届满,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意见稿规定,法律法规对“无证经营”查处部门有明确规定的,由法定部门给予查处;如果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查处部门或查处部门不明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予以查处。 意见稿规定了工商部门在查处涉嫌无照经营行为时有权采取的行政执强制措施,而当许可批准部门查处有疑似无证经营行为时,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措施;同时明确查处部门对无证无照经营的违规行为应记入信用档案,完善信用监管,符合法定取得证书和执照的条件,经营有继续经营意愿的,督促引导办理按规定办理相应的执照。遵守法律。 以上是玖邀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哪些情况下对无证无照经营不予以查处处罚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