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企业所得税是所有盈利企业必须要面对的税收,但是随着国家宏观调控的不断干预,一些税收减免政策不断实施,大大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其中最受企业关注的莫过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了。但是有这么三种情况,企业是不可以进行税前扣除的。 发票问题 正常来说即使企业发生了可以进行税前扣除的项目,可发票一旦出现问题,很多情况下也不可以进行税前扣除了,这里一般包含四种情况: 1.发票失控:企业收到失控发票,且无法得到解决时,一般是无法进行税前扣除的; 2.发票有误:发票没有税号或者税号错误,发票抬头有误,盖章出现不清晰等问题,一般不可以进行税前扣除; 3.虚假发票:这个不用多说,开具虚假发票本身就是违法行为,更不用说税前扣除了; 4.没有发票:因为我国一直以来实行“以票控税”,所以发票是费用支付可以税前扣除的重要佐证,有时候没有发票不可以税前扣除。 所以说发票很重要,财务人员收到发票时一定要认真审核,平时也要多加关注客商的信誉度。 处罚问题 正常来说,企业的罚款有两种情况,一个是经营性的,一个是行政性的。一般情况下,经营性的罚款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进行扣除的,例如企业向银行贷款,逾期归还时所产生的罚息;再比如企业与其他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却未能达到购货方要求而支付的“违约金”等,这些都可以在税前进行扣除。 但是另外一种行政性的处罚就很严厉了,比如企业违规经营而被税务局或工商局处罚,再比如拖欠税款所产生的滞纳金等,都不可以进行税前扣除。 其他支出 与企业经营无关的支出可以说是不胜枚举,例如非广告性质的赞助费,非官方渠道的捐赠支出,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等,都不可以在税前进行扣除。这里需要注意一点,如果领导把私人费用拿到公司报销,即使有发票作为证据,一样不可以税前扣除。 以上是玖邀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不得税前扣除的三种常见情况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