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注册公司最重要的就是顺利拿到公司营业执照,因为如果没有公司营业执照的话,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都一律不许开业的。而且如果没有营业执照的话,后续的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开立帐户等事情,都无法实现的,可知营业执照是多么的重要。 但如果公司营业执照不小心遗失了该怎么办?大家可能会说,这么重要的文件,不可能会遗失的。但世事无绝对嘛,所以我们也来了解一下,如果真的遗失了营业执照,该怎么办? 第一步:发现营业执照遗失之后,我们需要先进行登报说明。如果不清楚如何进行执照遗失登报,咨询一下当地的报社即可得到满意的答案哦。 第二步:登报之后,就等去工商局办理相关的补办程序,具体操作如下: 1、先填写《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然后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及公司加盖公章。 2、制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并且需要公司盖章。 3、由于公司的类型不一样,所以可以根据下面的说明对号入座: (1)、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则需要提交股东会决议(定),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2)、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则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 (3)、如果是国有独资公司,则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或者董事会决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加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4)、如果是一人有限公司,则需要提交股东书面决定,由股东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5)、如果是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的,则应当提交加盖企业集团母公司印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如果是参股公司的,还应当提交企业集团管理机构同意的证明。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名称变更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新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6、提交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