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依法应当承担哪些责任 (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注册股份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中国《公司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符合以下六项条件: (一)发起人匹配法定人数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发起人,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发起人不少于2人,不超过200人,其中半数以上发起人必须在中国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 (二)发起人认缴社会公开募集股本达到最低法定资本限额 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应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股本总额是公司股票面值与股份总数的乘积。同时还规定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如最低金额需高于人民币500万元,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在发起设立的情况下,发起人应该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在募集设立的情况下,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股份公司数量的35%。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目合法法律 (四)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成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机构要求的组织 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组成。 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对持有的每一个股份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是公司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由5-19人组成。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六)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地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股份公司设立的方式有哪几种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有两种方式: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发起设立,即设立公司时,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全部认足,而不再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这种设立形式中,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就是公司进行设立登记时的注册资本总额。募集设立,即公司设立时,发起人不认足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只认购其中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公开向社会公众募集。 以上是玖邀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依法应当承担哪些责任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