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损害股东利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以上是玖邀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行使哪些职权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