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法人?法人的成立应具备哪些条件?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 (1)名称,法人的名称是某一法人区别于其他法人的标志,社会组织要成为法人,必须要有自己的名称。 (2)组织机构,法人的组织机构是对内管理法人的事务,对外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机构总称,法人的团体意志只有通过一定的组织结构才能形成,并且只有通过一定的组织机构才能具体实现。 (3)住所,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 (4)财产或者经费,任何法人都要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这是法人能够独立地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物质基础,也是其能够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的财产保障。 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法人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 第二,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法人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