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制企业的有2种不同的形式,分别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组成,各合伙人以自己的财产对合伙组织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形式。 有限合伙:至少一名普通合伙人和一名负有限责任的合伙人(合伙人数量最多不超过50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组织的债务承担以其财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对合伙组织债务只以其出资为限承担责任的合伙形式。 注册合伙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合伙人应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公司等字样;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注册合伙企业需要的材料: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2、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式两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有法人股东的,要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3、验资报告; 4、出资权属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股东资格证明; 7、《指定(委托)书》; 8、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9、除上述必备文件外,还应提交打印的股东名录和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各一份。 注册合伙企业步骤: 1、领取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书》,并准备相关材料; 2、等待名称核准结果,并领取《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3、递交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的,即可等待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后,按照《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确定日期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 5、到指定单位刻制印章,随后办理税务部门及银行办理相关证件。 注意:成立公司事前需事先考虑好各种因素,如投资方向,场地、资金、确定合伙人等。 然后,合伙人之间须签订有效的合伙协议,约定好各自的权利义务。 合伙协议需要特别要注意以下两点: 1、一定不要50%:50%的持股比例。最好是一人控股,另一人参股。一般是起主要作用建议持股67%以上。纯财务投资的不要超过30%。 2、提前把股东退股方式商量好,写在股东协议里,或者公司章程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