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销售经营者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提交的资料: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名册、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与食品销售相适应的设施设备清单及布局示意图; 5.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记录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6.申请销售直接入口散装食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复印件; 7.申请销售散装熟食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8.申请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9.在经营场所外设置仓库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仓库地址等相关情况的说明; 10.法律法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第一步,准备所需材料 1.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4.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 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6.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8.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9.补充说明:委托他人申请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外籍人员护照等)原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在“申请人签字”处签字的,指定(委托)人应当在指定委托书的“其他委托事项及权限”处详细注明。 第二步,提交申请材料 1.相关部门受理之后,会在二十日之内根据审核结果做出审批决定, 2.市场监管局对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五日之内做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决定。 3.对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决定书。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市场监管局会告知所缺材料,按照要求补齐材料即可再次申请。 第三步,资料、现场审核和审批 1.市场监管局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 2.市场监管局指派至少两名工作人员到申请单位进行现场审核, 第四步,领证 1.市场监管局审批通过之后,会在十日之内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2.申请单位在查询审批通过之后,或者接到审批结果通知之后,即可到发证窗口领证。 3.对于通知未通过审批的单位,可以在内部整改之后,重新再次申请 以上是玖邀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如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