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10、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规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参照本规范提供有关材料。 以上是玖邀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