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如果公司没有外债问题,这种非法注销的法律风险是相对可控的。然而,如果公司未偿债务和股东仍然注销公司,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和司法解释(二)的公司法,股东将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注销法律风险预警: 一、依法清算是公司注销的前置程序 公司法第183条的规定:“如果公司解散由于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的规定,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条的规定,清算组应当建立之日起15天内发生的原因解散和清算应当开始……”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第188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的会议上,股东会议或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并宣布公司的终止。” 上述规定明确规定,清算应当作为依法撤销公司的前置程序。公司依法清算后,有两种结果: 首先,清盘后净资产不为负,然后清盘后的所有债务,如有剩余财产可以依法分配,注销公司; 另一个是破产,如果这个时候清算组不能与公司的债权人达成公司的剩余资产分配,应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款,从破产清算破产清算程序,作为股东,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和最大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虽然商业登记制度改革,取消公司越来越简化,公司的股东应该记住:依法清算的公司取消,否则,该公司可能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发生的企业。 二、非清算或者虚假清算被撤销的,股东应当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虽然依法清算是公司注销前面的过程,然而,仍有许多公司注销的过程中,没有清算,或假公司的注销清算报告,更重要的是,知道公司未偿债务和人民法院上市不忠实的黑名单,清算义务人仍然与假公司清算报告取消,其清算的非法行为的直接后果,是导致了公司债权人消费债务清偿债权的说法,本质是滥用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债务的公司。 此外,在公司注销过程中,工商登记部门要求公司股东承诺:“公司债务已经清偿,如有未尽事宜,股东愿意在法律范围内承担责任”。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2)第二十条第二款”,依法在办理注销登记结算公司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保证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对公司的债务人民法院应当依照《公司撤销清算或者不出具虚假清算报告》的规定予以支持,因债权人仍可以根据股东的承诺,追究股东的法律责任。 在执行程序中,注销不清算,法院可以追加股东作为被执行人 如果被执行人的公司作为民事案件,非法注销公司股东执行申请人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民事执行变更,附加条款在一些问题上各方的21条”没有清算或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进行清算,执行申请人申请变更,额外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被执行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公司,人民法院应当支持”的规定,直接向法院申请变更、其他股东作为被执行人,因此,所有股东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债务公司执行。 总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注销作为清算义务人的过程中,一定要依法清算,在发现公司破产的情况下,应当依法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法律,否则,如果错误取消该公司将表单上的清算报告滥用公司的独立和股东有限责任,因此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是玖邀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公司注销后还有法律风险吗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