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于收到申请材料5日内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于收到申请材料5日内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照要求交齐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于收到全部补正材料5日内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应当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4、省通信管理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作出予以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互联网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准予行政许可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其他行政许可文书。 6、经营许可证由企业法定代表人领取,或者由其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书领取。 7、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互联网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 互联网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一、注册资金要求:注册资本金要求在100万以上。 二、专业人员。需要有与从事行业相关的人员,且必须有相关的资质。 三、信息安全保障。有能力确保网络信息安全,客户信息安全等等。 四、合法合规经营。公司经营范围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且企业必须在法律框架下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是玖邀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互联网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