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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出资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2023-1-14 22:19| 发布者: knnliang| 查看: 339| 评论: 0

摘要: 根据公司法第27条的规定,股东可以实物出资,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应注意以下问题:一、可以作为实物出资的实物包括厂房、办公用房、机器设备、原材料等,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其价值可以用货币计量,不能作价 ...
根据公司法第27条的规定,股东可以实物出资,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可以作为实物出资的实物包括厂房、办公用房、机器设备、原材料等,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其价值可以用货币计量,不能作价的实物不能作为出资;

2、可以转让,无法转让的实物资产不能作为出资,例如,未解除抵押的建筑物、机器设备不能用来出资;

3、对公司经营具有有用性,公司经营活动中不需要的实物,不能用来出资;

4、股东不享有所有权的实物,不能用来出资,例如租赁来的实物不可用来出资。

实物出资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二、必须对实物资产由依法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作价。资产评估作价是实物出资的必经程序。资产评估必须如实评估,不得高于或低于其价值评估。

三、各股东在出资协议中最好约定对评估结果是否须经全体股东认可。评估价值的高低,直接决定出资人(股东)的出资比例,因此,涉及各股东的利益。出资协议中最好事先约定评估结果是否须经全体股东认可,否则,一旦评估价值出乎各股东的意料,有的股东可能会难以接受,因此,事先约定清楚,有利于公司的顺利设立。

四、必须把作为出资的实物资产交付给公司并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五、对出资的实物资产和其他资产,都必须经过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股东必须把实物资产的所有权转移到公司后才能验资,而公司的设立登记,必须先有验资报告,没有验资报告,公司无法成立,而公司未成立之前又无法办理实物资产(如建筑物)的所有权转移手续。因此,如果用实物出资,必须采取分期出资、分期验资的办法。首先对货币出资部分进行验资,在公司成立后,再进行实物出资,再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并进行验资。公司法第26条规定了分期出资制度,可解决实物出资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和验资问题。

以上是玖邀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实物出资需要注意哪些问题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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