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公司是否为独立法人 分公司本身有很多限制,最明显的是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员等方面受公司管辖,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分公司是一个分支机构,在法律和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它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子公司。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或者财产,以总行的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分公司是指公司管辖下的分支机构。指公司在住所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组织。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虽然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公司名称只要是总公司的名称加上分公司的字样。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法人应当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在公司内按照业务分类和地域范围设立分公司的管理模式,进行合理分工。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2、分公司是否有注册资本 任何分公司都没有注册资本的概念。因为分公司只是总行设立的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的法律责任由总行承担。 分公司与有限公司的注册注册一样,也申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但分公司营业执照上没有注册资本。 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是“营业执照”,不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具有法人资格,不需要注册验资或验资。 那么,分公司没有注册资本,其运营费用从何而来。上海公司注册(www.91kaiye.cn) 分公司办公费、职工工资等费用由总公司拨付。分行还设有银行账户,总行将预算划入分行银行账户,分行直接支付相关费用。 即使是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在分公司所在地发票纳税,分公司注册资本也不是。 分公司对应总公司,如果是子公司,则对应母公司。我们应该知道的是,分公司和子公司是不一样的。这家分公司只是总公司下的一个分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作为分公司自然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如果是子公司,则有自己独立的法人资格,法律责任也由自己承担。 以上内容是“分公司是否是独立法人”的相关回答,通常情况下,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一般会有管理公司的人,但不会有法人,因为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和章程,也没有自己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