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转包合同 简本 五一路加油站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 第一部分协议书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乙方承担本工程项目如下内容的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 1、加油站建筑面积460.36平方米,二层框架结构。 2、罩棚面积594平方米,球形网架结构。 3、加油站地上及地下附属基础建筑。 二、合同工期 1.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工程合同项目施工工期天。开工日期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并由监理公司共同签证,竣工日期以乙方所承担的所有项目完工并经甲方、监理公司共同预验收合格日为准。 2.本协议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年。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四、HSE管理目标 无伤亡事故、无重大设备事故、无重大技术质量事故、无环境破坏事故、无重大工业污染事故。如在施工过程中产生以上事故,其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加油站站房工程总包价为:元。 2.加油站罩棚及地下、地上附属建筑总包价位:元。 3.以上总包价包括:设计图所注明的全部工程量、施工单位人身损害赔偿款、工程防护费及政府部门清查费等。 4.本协议工程款采取乙方全部垫资方式,工程款待全部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一年后向乙方支付。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为该工程提供临水、临电及计量工作,为本工程甲方用水、用电所产生的电缆、水管及配套设备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水电费用甲方可以据实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施工,如不能按期完成施工,每拖延一天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但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延期的除外。 3.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设计、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4.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14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可以到区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双方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除保密条款外,在保修期满乙方履行完保修义务后失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