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税率是多少? 营改增后建筑劳务公司的税收方式和税率是11%。根据财税36号规定,劳务分包方在不同分包模式下,可以选择的税率(征收率)均有不同。 劳务分包方选择清包工模式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其征收率为3%,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其增值税税率为11%。 含甲供的劳务分包模式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其征收率为3%。而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其增值税税率为11%。 除清包工及含甲供工程以外的劳务分包,适用一般计税方法,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1%。劳务分包商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营改增后其征收率统一为3%。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和转包有什么区别? 转包指的是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又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人,转让人退出现场承包关系,受让人成为承包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分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的行为,该总承包人并不退出承包关系。 劳务分包是指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包人(二者统称为"劳务发包人")将其施工任务中的劳务作业交由法定资质的劳务企业(劳务承包人)完成的活动。 以上是玖邀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税率是多少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