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便于在全国各地开展业务,不仅体现了企业实力,且有利于更好的拓展业务实现盈利,因此企业想要外扩,就需要在其他区域设立分支机构,那么分公司如何办理营业执照?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 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四十七条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该如何办理?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登记附表——《负责人信息》。 4、登记附表——《财务负责人信息》。 5、登记附表——《联络员信息》。 6、总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7、 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8、福建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表。 9、总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名称预先核准材料。 11、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工商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目录”规定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12、《工商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目录”规定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请根据《福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经营条件若干意见》(榕政综[2014]172号)规定选择分公司的经营场所。 由此可见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下属部门,但进入注册分公司时也需要得到公司商部门的同意才能注册。 否则,不能注册注册分公司。 按照规定的流程注册后,工商部门可以对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设立分公司,进行分公司的运营。 以上是玖邀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分公司的营业执照该如何办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