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备案申请表并盖公章; 2、网站栏目设置说明; 3、至少两名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证明(学历证书)或者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交相应的机构证明材料; 6、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新办准予批准的条件: (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其他组织,指由人民政府批准,经过民政部门核准登记而设立的,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组织,如行业协会等) (2)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药品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熟悉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的人员,如有相关培训证书或经历证明)、设施(在中国大陆自有或租用服务器,具备一定的防入侵安全软件,有发布和记录信息的软件工具、有存放档案的设备等)及相关制度(详见提交资料); (3)有2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学术机构认定均可)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不予批准的情形: (1)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为个人或其他法律未予认可的团体; (2) 拟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企业人员仅懂得信息技术相关知识; (3) 企业将互联网药品信息发布工作委托给不具备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或组织操作。 以上是玖邀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办理需要哪些材料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