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以及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9号令)的规定,全国现已全面开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需要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企业,即日起应当依法向企业注册地(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后,方可开展劳务派遣业务。 申请劳务派遣对公司场地要求 1、注册地址且与实际地址一致,是商用、办公地址 2、地址面积100-300平,一次消防二次消防由有资质的装修公司出具,300以上的由消防局出具验收意见 3、地址要有房产证复印件、产权证明、红本租赁证、白本租赁合同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是玖邀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申请劳务派遣对公司及场地的要求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