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承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应当自开展业务之日起15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执行国家有关劳务派遣的规定。 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需要的资料: 1、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机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填写完整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表》; 3、申请报告(包括名称、地址、申办原因,资金情况、业务范围等。业务范围为:境内职业中介。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人才信息网络服务,人才推荐、招聘、培训、测评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业务); 4、机构章程(明确服务宗旨、对象、形式;机构组成和人员分工;经费来源渠道等)及内部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制度、财务制度、服务制度、印章管理制度等); 5、5名专职人员的社保记录及相对应的中专以上毕业证书。并提供与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的意向书或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6、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7、应提供50平方米以上的经营场所房产证明,如租赁房屋须提供租赁协议及房东所有权证。 8、国家、省和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办理流程: 1、受理:对申请机构提交的材料,即时审理。 2、审查:对申报材料齐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对提供材料不完备的,随时告知申请机构予以补正。 3、实地考察:工作人员到现场对开办场所、办公设施、办公环境等进行实地考察。 4、发证: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颁发《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以上是玖邀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办理人力资源许可证所需材料和流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