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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的区别

2023-5-16 10:41| 发布者: knnliang| 查看: 292| 评论: 0

摘要: 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的区别有含义不同、性质不同、主体资格不同。自然人股东,就是指“你我他”这样的普通人,向公司出资成为股东,个人直接享有、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比如参与股东会,行使表决权等,都是 ...
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的区别有含义不同、性质不同、主体资格不同。自然人股东,就是指“你我他”这样的普通人,向公司出资成为股东,个人直接享有、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比如参与股东会,行使表决权等,都是由我们自己决定如何进行的。而法人股东是一个组织,是“法律拟制的人”。

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的区别


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主要区别有:

1.含义上的区别

法人股东亦称单位股东,是指以公司或集团(机构)名义占有其他企业股份的股东。

自然人股东是具有公民身份的个人投资者,在他进行公司的投资以后通过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注册,进行公司股权登记,就成为自然人股东。自然人是基于自然出生而依法在民事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股东是股份制企业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

2.性质上的区别

法人股东的性质是一个组织,是作为抽象的依法拟制的实体。其权利义务的行使承担,需通过具体人的行为来完成,方式为派出股东代表,凭授权委托手续代表其完成,后果由组织承担。

自然人股东的性质为—个具体的人。个人享有并直接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如参加股东会、查阅财务会计资料、领取股红等。

3.主体资格上的区别

法人股东的主体资格是一般依法设立的各类企业法人,均有权对公司投资,成为公司的股东,而没有专门的限制。企业法人对公司出资成为公司股东的前提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该企业法人必须依法存续。

自然人股东的主体资格是在自然人进行公司的投资以后,通过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注册,进行公司股权登记,就能成为公司的自然人股东。
由此:主要区别仅在于权利义务行使承担方式上有别。权利义务的实质内容无区别,都享有知情权、收益权、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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