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分几个证?具体办理是怎么样的?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指出,经营危险化学品必须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凭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未取得经营许可证和未经工商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可分甲、乙两种证,取得甲种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可经营销售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危险化学品;取得乙种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只能经营销售除剧毒化学品以外的危险化学品。比如,成品油的经营许可纳入甲种经营许可证管理。 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单位,必须具体如下条件: 1、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规定,建筑物应当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 2、经营条件、储存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的规定; 3、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取得上岗资格; 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5、有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企业单位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需的材料: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安全评价报告; 3、经营和储存场所建筑物消防安全验收文件的复印件; 4、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复印件; 5、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专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复印件; 6、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