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应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注册申请并经审查符合条件 一类医疗器械:申请人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注册申请并经审查符合条件后,提交的注册申报资料应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申报材料一致。例如,若为进口产品,则应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进口关税缴纳凭证。 二、注册机关作出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并公示 依据《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分为常规临床试验和应急临床试验。常规临床试验是指对医疗器械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的试验。应急临床试验是指对医疗器械发生突发事件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后,可能导致患者不能及时获得安全有效的治疗措施而采取的抢救性医疗措施。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申请人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提交注册申请材料时,产品技术资料应当齐全、有效;生产设备已经或者将要达到《医疗器械许可批件》(第180302号)有关要求的,注册机关应当自收到注册人的备案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决定并告知申请人。经审查符合条件后做出准予许可判断。 三、申请人延长或撤回原注册证书或者改变其注册证编号 延长或撤回原注册证书的,申请人应当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变更注册证书的编号。改变注册证编号的,应当重新按原注册证号办理。申请人在原注册证号相应批件有效期内以延续注册申请文件为由申请撤回原注册证书或者改变其注册证号的,应当重新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注册司办理,不再办理延长原注册证书或者改变其注册证编号的申请文件。属于进口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一并申请变更注册证号。申请人变更的具体操作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器械注册证审核程序实施细则》中关于变更注册证的审批流程。 四、申请人可以向注册机关申请延长注册证书或改变注册证编号 延长注册证书时间:自延长注册证书签发之日起20个工作日。对于需撤回原注册证书或者改变其注册证编号的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撤回方式,即申请时已取得原注册证书(副本),但撤回时未按原批准文号签发;对于需变更注册证编号,应取得变更批准文号。申请人应当自撤回原注册证书(副本)或改变注册证编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变更申请。变更申请未通过受理前可以继续委托其他企业进口二类医疗器械。 五、申请人可以补充申报申报材料 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新产品申请注册时,如果申请人在过去已经取得注册证书,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补充申请新产品注册。申请人补充申报新产品注册的,应当向国家药监局提出补充申报申请,补充相关材料。补充申报资料可以在原国家药监局网站上下载,也可以在审评审批系统中自行下载。补充申报表中要填写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企业、产品批准文号等基本信息,并对每一项的数据进行加注,同时一并提供补充材料。补充表格在审评中心网站下载填写,表格中要填写产品名称和规格型号,还需要填写补充材料清单。补充申报材料清单包括新产品申报材料清单和已在原注册证上注明批准理由的申报材料清单。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备案流程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对此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问题,欢迎咨询在线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