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 一、名称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二、住所 公司的住所是公司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一个公司只能登记一个住所,并应当标明所在地省、市、县及街道门牌号码。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 三、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是指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执行董事的,该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由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破坏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因经营管理不善而破产的公司、企业的董事长或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四、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是全体出资人(股东)投入公司的实缴出资之和,是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出资以货币数额表示的资本总额,也是股东对公司享有股东权益和承担有限责任的依据。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公司成立之初的经营资本,也是公司享有全部法人财产权和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全部资产的来源依据。 五、公司类型 公司类型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企业类型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的,其企业类型还应标明“国有独资”字样。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企业类型应登记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的,其企业类型还应标明“上市”字样。 六、经营范围 公司的经营范围直接决定并反映着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司的经营范围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的以外,不宜作过多的限制。 七、营业期限 公司的营业期限由公司章程确定。 八、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的登记注册,要依据相应的能证明其真实姓名或名称的文件、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进行。 公司的股东或发起人是企业法人的,应依据该股东或发起人加盖登记主管机关印章的执照复印件登记注册;公司的股东或发起人是其他法人的,应依据能证明其法人资格或名称的有关文件登记注册;公司的股东或发起人是自然人的,应依据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能证明其真实姓名的身份证明登记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