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一般分为两种, 一种是退还进口税,即出口产品企业用进口原料或半成品,加工制成产品出口时,退还其已纳的进口税;还有一种是退还已纳的国内税款,即企业在商品报关出口时,退还其生产该商品已纳的国内税金。 实行出口退税主要是为了鼓励出口,降低出口货物的价格,提高本国货物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那么,哪些企业可以办理出口退税?办理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首先,哪些企业可以办理出口退税? 一种是具有外贸出口经营权并承担国家出口创汇任务的企业,经过经贸主管部门批准,享有独立对外出口经营权的中央和地方外贸企业、工贸公司和部分工业生产企业可以进行出口退税。而另一种则是委托出口的企业主要指具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代理出口,承担出口盈亏的企业。 想要进行出口退税一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出口退税的企业必须是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单位,具有法人地位,有完整的会计工作体系,独立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和资金平衡表,且在银行开设独立帐户,经营范围有出口产品业务等。 2.出口退税货物需要在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内。要求货物在增值税和消费税征收范围内,主要是为了充分体现“未征不退”的原则。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一般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3.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并且退税率不为零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税或者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 4.货物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并且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这也就是说,出口退(免)税的规定只适用于贸易性的出口货物,而对非贸易性的出口货物,如捐赠的礼品、在国内个人购买并自带出境的货物(另有规定者除外)等,因其一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处理,故按照现行规定不能进行退(免)税。 需要注意的是,因为办理出口退税有可能会涉及到企业进出口事宜,因此需要办理出口退税的企业,一定不要忘记看一下自己是否需要办理进出口经营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