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司名称所需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国有独资有限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 主要内容: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有限公司章程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章程由出资人盖章。 6、原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根据需要提交核准的《公司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有委托权限的代理人盖章或签字(自然人)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变更公司住所所需材料 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国有独资有限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 主要内容: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有限公司章程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章程由出资人盖章。 5、公司新住所的使用证明;(同“设立登记”)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7、原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视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代表人产生办法和程序的不同分别提交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国有独资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由国家授权的部门或机构决定)。 决议主要内容:(1)变更法定代表人(如法定代表人任期未满变更的还应说明免职原因);(2)若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同时涉及产生程序或组织机构设置的调整则应明确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4、《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5、原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变更法定代表人涉及董事、监事、经理调整的,需提交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粘帖在《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经理情况》相应的位置)。 若变更法定代表人同时修改公司章程的,需提交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以上是玖邀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的公司变更需要的材料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