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职业中介活动是指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和劳动者求职提供中介服务以及其他相关服务的活动,包括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为用人单位推荐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职业介绍信息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互联网人力资源信息服务、组织开展现场招聘会、开展网络招聘、开展高级人才寻访服务等。本行政审批事项获得批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 (二)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服务场所(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50平米)、办公设施; (三)有一定数量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的专职工作人员(其中,个人独资企业有1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合伙企业有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公司或非公司企业法人有5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人力资源经营许可证办理材料 根据审批依据和法定条件,本行政审批事项获得批准,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简历; (三)工作人员基本情况(劳动合同及单位缴纳社保证明); (四)注册地房产使用证明; (五)工作设备情况; (六)工作规范和章程; (七)申请内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告知承诺书。 以上是玖邀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的人力资源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和所需材料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