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分公司的基本条件 1、设立分公司必须以总公司的名字命名,符合国家规定; 2、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能超出总公司的经营范围; 3、分公司不能有法人的资格,只能在注册外面设立经营机构。 分公司工商注册登记所需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表》(公司公章); 2、公司签署《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书》(公司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名); 3、公司章程(公司签名法定代表人);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公司出具分公司任职文件及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包括必须在登记之前报批的法律、行政法规决定、提交相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