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分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二、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以外; 三、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四、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 批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分公司设立提交材料目录 1、《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分公司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工商机关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涉及前置审批的,申请人在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到审批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 3、申请人向工商机关提交设立分公司所需的申请材料。 4、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工商机关当场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在受理后15日内决定是否准予登记。 5、工商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申请人在5日内到工商机关注册大厅领取营业执照。 什么是分公司 分公司(branch company)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以上是玖邀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的公司设立分公司的条件是什么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