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企业在经营不下去时都会申请破产,那么当企业破产后还能经营吗,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吧。 企业破产后还能经营吗 企业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破产企业应当自人民法院宣告破产裁定之日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但经清算组允许,破产企业可以在破产程序终结之前,以清算组的名义从事与清算工作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清算组应当将从事此种经营活动的情况报告人民法院。 如果破产企业对外非以清算组的名义签订合同,且合同与清算工作无关,该合同无效。 企业破产宣告的程序 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对符合破产条件的企业,应该宣告其破产。破产宣告应公开进行。由债权人提出申请破产的,破产宣告时应当通知债务人到庭。 人民法院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后,应制作破产宣告裁定书,其内容包括破产人的基本情况,破产原因,宣告破产的法律依据;破产宣告应进行的其他事项;破产宣告日期。 为了使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了解破产的有关情况,《规定》第35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后,应当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债务人亏损情况、资产负债情况、破产宣告时间、破产宣告理由和法律依据,以及对债务人的财产、账册、文书、资料和印章的保护、债权人重新登记等内容。 《规定》第38条规定,对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的裁定,债权人、债务人有异议的,可在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在30日内作出裁定。在企业《破产法》中关于破产债务人、债权人对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的裁定有异议时能否申诉的问题没有明文规定,这显然是一个疏忽和缺憾,必然造成了司法实践中破产债务人、债权人对破产的裁定有异议时,要申诉与法无据,人民法院对申诉受理与不受理也与法无据的尴尬局面。而《规定》第38条就解决了这一问题。 以上就是企业破产后还能经营吗的相关内容,下面我们再来看看企业破产程序是怎样吧。 企业破产程序是怎样 1、入破产清算程序 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入取决于破产程序的开始,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按以下步骤进行: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其次,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人民法院(www.91kaiye.cn)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才能进入破产执行程序: 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与债权人不能达成和解协议的; 2、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和解协议; 3、债务人在整顿期间有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4、债务人在整顿期满后有《企业破产法》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 2、成立清算组 企业破产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主持成立,成员由法院从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工商、审计、经委、税务、物价、劳动、社保、土地、国资、人事等部门组织,银行可派人参与。其主要职责是清理破产企业的财产、处理破产企业的善后事宜,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3、接管破产企业 清算组在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五日内组成,立即接管破产企业的帐册、文书、资料、印章,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 4、处理善后事宜 清算组依法接管破产企业后,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保管、清算、估价、变卖、分配、决定是否履行未履行完毕的合同,交付属于他人的财产,追收破产企业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六个月至宣告破产之日期间内非法处理的财产。 5、编制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破产企业的财产、处理完善后事宜、验证破产债权后,在确定破产企业的财产的基础上编制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交人民法院裁定。 6、清偿债务 清算组编制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人民法院裁定后,清算组根据方案的要求以现金或者实物偿还破产企业的债务。清偿结果如果有剩余财产,在企业所有者之间进行再次分配。 7、报告清算工作 清算组在接管破产企业后,应定时或不定时向人民法院报告清算工作的进度,向人民法院负责。 8、提请终结破产程序 清算组清偿完破产企业的债务后,清算工作结束,应当向人民法院报告,请求终结破产程序、解散清算组。 9、追究破产责任 由监察和审计部门负责,查明企业破产的责任,对责任人依责任大小给予行政、刑事处罚。 10、办理注销登记 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后,清算组应当向原破产企业登记机关注销其登记,终止其法人地位。 11、追回非法处分的财产 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一年内,发现破产企业有故意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非法处置的财产,由人民法院负责追回,并按原清算组拟定并经债权人讨论,人民法院裁定的方案分配,有剩余,企业所有人可进行再次分配。 以上就是关于企业破产后还能经营吗的介绍,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