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都知道,公司并不是我们国家唯一的企业形式,在注册的时候,除了公司还有很多其他的选项,比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这些企业的类型都是各有优劣势的,我们就来给大家简单的梳理一下。 第一类,是公司,它包括有限公司,股份公司。他们的优点是股东承担有限责任,股权能被分配和交易,用来换取资源,法律法规健全,治理结构、组织方式比较成熟。另外,股份公司是上市的唯一主体,缺点是比其他企业形式多一项企业所得税,综合的税费比较高,股东之间也容易产生纠纷,而且监管会比其他企业形式更加严格。 第二类,是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和特殊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优点是从法律上分开了出资的人和管事儿的人各自的责任,出资的人承担的是有限责任,管事儿的人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合伙企业不用交所得税,合伙协议的约定可以比公司章程更加自由,缺点是法律法规比较少,产生的纠纷经常没有依据,治理结构组织方式也比较简单,普通合伙人要承担无限责任,资本市场的认可度比较低。 第三类,是个人独资企业,优点是一个人说了算,不用交企业所得税,有些地区还能申请核定,税负也很低。缺点现在各地核定都在取消,改为查账,也不具备明显的优势了。 其实还有一个类市场主体,就是个体工商户,优点是也没有企业所得税,个税核定低至2%左右,很适合小规模经营和用来企业解决很多财税问题的一个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