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上海分公司提交资料和流程 1.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2. 涉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3.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原件; 4. 母公司章程复印件; 5. 母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出示原件; 6. 母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7. 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报经批准的或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出示原件; 9. 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租赁写字楼的提供房地产租赁合同书原件一式2份,产权证复印件、房屋平面图各2份(要求出租方在上面签字);房屋要求:以母公司名义租用场地20平方米以上 // 租赁期限一年以上 // 用途为办公或商用); 备注: (1)所有递交给政府部门的文件的签字必须是黑色水笔,(2)涉及到外文的必须翻译成中文,并且加盖翻译单位的公章。 所需的文件资料齐全审核通过后,3-5个工作日左右完成上海分公司注册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