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注册分公司流程主要如下: 1、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企业名称核准申请书,到分公司注册登记所在区的工商局申请办理分公司企业名称核准; 2、分公司经营范围中有特殊产品或服务的,需办理行业审批许可证; 3、提交分公司注册登记申请材料,办理营业执照; 4、进行分公司公章、财务章、负责人印章的刻章。 (1)如果是独立核算的分公司,除上述步骤外,还需凭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开设分公司营业帐户,并申请发票。 (2)一旦工商部门审批以后就可以到大厅领取营业执照,有了营业执照就可以让这个分公司成立起来,因此在成立分公司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到以上的流程,以免会给分公司的注册带来影响。 什么是分公司 分公司(branch company)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