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流程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化工贸易,或者其他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在经营前,需要向安监局提出公司所需要的品种或者类别,提交相应资料,拿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其具体的流程为: 1、提交:提交材料 2、受理:申请人书面向县安监局申请; 3、审查:申请受理的,县安监局对申请材料初核,实地核查,签署初核和核查意见; 4、审批:县安监局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制作《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决定不予批准的,制作不予批准决定书,并说明理由。 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材料 一、 需要提供危险品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一名的上岗证,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公章(必须与工商档案里的一致); 二、 提供经营单位所申请的危险品品名,参照国家危险品目录《2015》版,在提供品名的同时把相对应的的序号和CAS号一一对应好; 三、 提供经营单位的基本信息: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手机号及联系人的手机号、邮箱号,固定电话,传真,该基本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详见安监基本内容表格); 四、 办理时间:资料齐全,用户名激活后,一般情况下20个工作日完结,品名多的除外。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在哪里办理 根据官方所公布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写明的申请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自主选择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本单位的经营条件进行安全评价。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应当分别向省级发证机关和市级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因此,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应当在安监管理局进行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