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要求,制订了《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将国有企业公司章程的制定上升到了新的高度。公司章程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定了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重要事宜,也约定了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等基本事宜,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的权责划分的重要依据,是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根本。公司章程有如下意义: 公司章程对高管等利益相关者具有约束作用。除独资公司外,公司开办前,公司的股东一般会签署合资协议,对双方(或几方)合作后的各项权利义务进行规定,但合资协议的本质是合同,只对签署协议的各方具有约束力。而公司章程则是对包括股东、高管在内的利益相关者都有约束力。 公司章程对公司经营具有提纲挈领的作用。公司章程中要规定公司的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经营宗旨说的是为什么要成立这个公司,以及这个公司以后要成为什么样子。经营范围则是公司成立以后要经营什么业务。 公司章程规定了公司权力是怎么分配的。从组织结构角度来看,公司是由多层级多部门组成的。公司设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以及各个部门。公司章程主要规定各层级的权力划分。例如股东会审议批准什么事,董事会审议批准什么事,经理层主要做什么工作。在公司章程外,还专门设置三会一层的议事规则。 公司章程是处理纠纷的重要依据。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权利人之间的诉讼,多以公司章程为主要依据,尤其是涉及股东的诉讼。 总之,公司章程是公司非常重要的文书,是公司经营发展的重要依据,必须予以重视,尤其是股东为数人的合资公司,极易引起股东诉讼,介时公司法等法律未规定之处,则要以公司章程为主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