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俗便于理解的感念是: 合伙企业就是类同于有限公司的一种经济形式,也是企业的一种性质。在实际使用中,合伙企业多半用于持股用途、股权激励的持股平台,还有就是基金管理公司发行产品的使用比较多。合伙企业的法律依据,是依据合伙企业等法律,具体法律条款可以参考相关法律,具体如何使用合伙企业? 二、从法律的概念来说如下六点: 1、 合伙企业的概念 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2、合伙企业分类 合伙企业分两大类: 第一类是: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中又包含特殊普通合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指以专门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门服务机构。 第二类是: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3、 合伙企业特征 A以合伙协议为基础,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共同设立 B共同出资、共同经营 、共负盈亏、共担风险 C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 D无法人资格 E合伙企业的所得税是由合伙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4、 合伙人的定义 普通合伙人(GP):泛指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机构或自然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LP)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5、 合伙企业的优点 A合伙企业的资本来源比较广。 B合伙企业的风险和责任相对于独资企业更分散。 C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D由于法律对合伙关系的干预和限制较少。 6、合伙企业的缺点 A合伙企业不能发行股票和债券,这使得合伙企业的规模不可能太大。 B合伙人的责任比公司股东的责任大得多,合伙人之间的连带责任使合伙人需要对其合伙人的经营行为负责,更加重了合伙人的风险。 C由于合伙企业具有浓重的人合性,任何一个合伙人破产、死亡或退伙都有可能导致合伙企业解散,因而其存续期限不可能很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