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评估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但这种灵活性是建立在客观事实的基础上的,不能随意决定其灵活性的程度。无形资产评估不仅具有弹性的特点,还具有其他一些特点。只有正确认识无形资产评估的原则,才能避免无形资产评估的随意性。无形资产评估有四个原则: 一、无形资产评估应正确区分各类知识产权。 作为无形资产,知识产权种类繁多,种类繁多,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正确区分。商标权和商誉是不同种类的无形资产,因此它们是不同的。商誉可以为企业创造额外收益,而商标权则与企业产品的额外收益有关。商誉与商标权的区别是不同的。对于商誉较低的企业,商标权并不一定低。但是,对于商誉高的企业来说,商标权并不一定高。 二、注意使用不同的评价方法。 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有多种,包括市场法、成本法等。无形资产评估师应当根据当前无形资产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方法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当然,用不同的方法对同一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可能会得到不同的结果。有时,在运用多种评估方法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评估人员要对评估结果进行分析比较,研究评估结果可能存在的问题并进行相应的调整,终确定无形资产的价值。 三、不允许提前查询无形资产的设定价值。 企业邀请资产评估师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通常会对无形资产本身设定一个价值范围。因此,资产评估师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不允许提前查询无形资产的设定值,因为这会导致对无形资产的重复评估。从无形资产的评估结果来看,无形资产的评估需要评估过程与评估结果的一致性。在取得无形资产评估结果的过程中,应根据无形资产的特点,选择适当的比例,并根据无形资产的投入和产出比例,重点从产出能力的角度分析无形资产的盈利能力。 四、对各类无形资产的使用有不同的指导。 知识产权必须属于无形资产,但无形资产不一定属于知识产权。因此,知识产权必须具有无形资产的特征,但根据知识产权的不同类型,每一类无形资产都必须有自己的特征。因此,在现有无形资产评估准则的基础上,制定适合各类无形资产的评估意见。此外,不同类别的无形资产在评估方法和相关参数的选择上存在较大差异。只有深入研究不同类型无形资产的特点,才能使其指导方法行之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