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士或在香港注册公司处理国内事务时。可采取授权委托方式,由受托人在国内处理事务,亦须公证;香港律师公证一般用于香港企业在香港境外设立(子/分)公司、代表处、股权质押、国际投资、董事变更、股权变更或法律诉讼等所需的法定提交文件。 香港律师公证是由香港律师(也称为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并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转递专用章的公证文书。 一般用于香港企业在大陆设立代表处、国内投资公司或者法律诉讼时的法定提交文件,也可用于香港公司在内地购置不动产使用等。香港公司文书在大陆使用,需要办理是司法部授权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后出具公证说明书,然后转递香港律师所加盖转递章。 香港公司公证的四个主要目的: 1.证明公司成立属实; 2.证明公司运作良好; 3.证明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4.提供内地投资和境外投资的必要文件。 香港公证类型分别有 全套公证、董事会议记录公证、国际公证、董事公证、单项公证、个人公证、半套公证、监护权公证、货物损坏公证、结婚声明书公证、未婚声明书公证、香港个人身份证公证、香港个人未婚公证。 处理香港公司公证的注意事项 1.公证件数:根据有关部门的用途和当地政府的需要与有关部门确认。 2.公证内容:公证文件,需要反映的信息等。 3.公证的使用:每个地方和国家政策都是不同的,需要得到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确认。 香港律师公证流程: 1.确认所需香港公司公证种类,提交需公证资料; 2.按照提供资料,办理公证委托确认书; 3.提交资料至香港司法部办理; 4.公证完成,邮寄公证证明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