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办理医疗器械二类备案所需要的条件面积要求:1、办理备案所需要的办公面积不少于100平; 2、办理备案所需要的仓库面积不少于60平。 注意事项:以上需要提供场地平面图、库房的产权图、地理位置图(注明实际用地,还需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者场地使用证明或者房产证)。 人员要求:质量管理员:医疗器械、药学专业、医学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拥有相对应专业的中级职称3名,一名质量负责人,两名质量管理人; 仓库管理员:大专以上学历一名; 电脑管理员:大专以上学历一名。 经营范围: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需要包含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经营等才可以进行申请,若无则加上。 自贸区办理二类医疗器械备案材料需要1、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学历或者职称证明; 3、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书; 4、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说明; 5、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由房屋租赁所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复印件。属仓储委托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的,提供委托合同; 6、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目录。包括采购、验收、入库、出库、质量跟踪、用户反馈、不良事件监测和质量事故报告制度等文件; 7、经营设施、设备目录; 8、企业已安装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介绍和功能说明,打印信息管理系统首页。 自贸区办理二类医疗器械备案申请流程1、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申请人《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5、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办申请的,应当出具加盖本部门受理专用印章并注明日期的《受理通知书》或者《不予受理通知书》。 6、经审查符合规定的,作出准予发证的书面决定,并于10个工作日内发给《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经审查不符合规定的,作出不予发证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自贸区办理二类医疗器械备案注意事项1、已注册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载明的内容发生变化,申请人应当向原注册部门申请注册变更,并按照相关要求提交申报资料。 2、已备案的医疗器械,管理类别调整为第二类或者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备案人应当主动向相应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取消原备案。 3、未依法办理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登记事项变更销售、使用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以上是玖邀开业小编整理的自贸区办理医疗器械二类备案所需要的条件(二类医疗器械备案所需资料和流程)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对此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问题,欢迎咨询在线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