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是指由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共同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合伙组织。 有限合伙企业的特征有限合伙企业这种商事组织形态起源于中世纪欧洲的海上贸易合伙。如果说普通合伙是合伙人的联合体的话,那么,有限合伙并未形成这样的合伙人联合体,对有限合伙人来说,它只是一种投资形式。有限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相比较,具有以下显著特征:(1)在经营管理上,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一般均可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权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含直接参与和间接参与)。而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而由普通合伙人从事具体的经营管理。(2)在风险承担上,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之间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以其各自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而在有限合伙企业中,不同类型的合伙人所承担的责任则存在差异,其中有限合伙人以其各自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之间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我国《合伙企业法》2006年修订时引进有限合伙企业,其目的是为发展风险投资提供一种更实用的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组建和解散程序简单,内部治理结构和投资权益设置由合伙协议决定,具有较强的灵活性,而且合伙企业不必缴纳企业所得税,具有节税优势。就目前发展情况看,有限合伙企业已经成为我国私募投资基金最常采用的一种组织形式。 有限合伙企业的法律适用《合伙企业法》规定了两种类型的企业,即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企业之间既有相同点,也有区别,其中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合伙企业的内部构造上。普通合伙企业的成员均为普通合伙人,而有限合伙企业的成员则被划分为两部分,即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这两部分合伙人在主体资格、权利享有、义务承受与责任承担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在法律适用中,凡是《合伙企业法》中对有限合伙企业有特殊规定的,应当适用有关《合伙企业法》中对有限合伙企业的特殊规定。无特殊规定的,适用有关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一般规定。 以上是玖邀开业小编整理的什么是有限合伙企业_有限合伙企业的特征有哪些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对此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问题,欢迎咨询在线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