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代理委托合同 所谓商标代理,是指根据委托代理合同,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委托人的名义所实施的有关商标事务的行为,其效力直接及于委托人的法律制度。对于商标代理委托合同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上海办理注册公司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标代理委托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上海天翔上专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就商标 PARFOIS (18类) 在中国的注册申请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应向乙方详细说明委托事项(见附件“商标申请事务委托信”),及时提供被委托代理事项所需的相关资料,并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因怠于提供相关资料造成代理工作迟延或失败的,由甲方自负其责。 2. 甲方应向乙方如实提供甲方申请人(联系人)的姓名及详细通讯地址,如遇变更情况,应及时将变更结果通知乙方;否则,因怠于通知所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将由甲方单独承担; 3. 甲方应及时接受乙方的代理结果;若怠于接受,所付费用概不退还; 4. 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代理事项的进展情况,在不影响代理工作的前提下有权随时检查; 5. 因乙方工作中的故意或重大过失使乙方代理工作失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 乙方应指派专业人员或专业机构负责甲方的委托事项,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履行保密义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7.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转达官方的有关文件,因怠于发出而造成时限上的不利后果,将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8. 上述商标许可合同备案的费用共计 3500元人民币(其中,官费1000元,申请代理费 2500元)。甲方应在合同签定起3天内付给乙方。 9.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10.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样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