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税率9%(增值税税率实用9%的情形) 1.货物类 (1)粮食等农产品(含动物骨粒、干姜、姜黄、人工合成牛胚胎;不含麦芽、复合胶、人发、淀粉)、食用植物油(含棕榈油、棉籽油、茴油、毛椰子油、核桃油、橄榄油、花椒油、杏仁油、葡萄籽油、牡丹籽油;不含环氧大豆油、氢化植物油、肉桂油、桉油、香茅油)、鲜奶(含按规定标准生产的巴氏杀菌乳、灭菌乳,不含调制乳)。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二甲醚。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提示:国内印刷企业承印的经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印刷且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境外图书,按照图书适用的低税率征收增值税。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含密集型烤房设备、频振式杀虫灯、自动虫情测报灯、粘虫板、农用挖掘机、养鸡设备系列、养猪设备系列产品、动物尸体降解处理机、蔬菜清洗机)、农膜。 (5)食用盐。 2.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类 (1)交通运输服务; (2)邮政服务; (3)基础电信服务; (4)建筑服务; (5)不动产租赁服务; (6)销售不动产; (7)转让土地使用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