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配利润的借方表示意思 未分配利润的借方表示累积未弥补的亏损金额。未分配利润的具体内容如下: 未分配利润是指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经过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后留存在企业的、历年结存的利润。相对于所有者权益的其他部分来说,企业对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有较大的自主权。 利润分配顺序 上述过程中的利润分配,是指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章程、投资者协议等,对企业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所进行的分配。利润分配以可供分配利润为基础,按以下顺序进行:(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其中,可供分配利润的计算公式如下: 可供分配利润=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年初未弥补亏损)+其他转入。 在会计处理上,“未分配利润”设置“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反映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利润分配”科目应设置“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盈余公积补亏”“未分配利润”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年度终了,企业应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并将“利润分配”科目所属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结转后,“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贷方余额,表示累积未分配的利润金额;如为借方余额,则表示累积未弥补的亏损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