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办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首先,开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具备机构章程、经营场所、注册资金、从业人员资格等条件。 具体来说,机构章程应包括机构性质、名称、地址、注册资金及其来源和分配形式、职业介绍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经营方式及经营范围等内容。 经营场所应具备商业用途,属永久性建筑,且不低于50平方米的合法、固定场地。 注册资金应不少于10万元。 此外,需要有三名以上取得上海市职业介绍从业人员资格证的专职从业人员,其中一名为法定代表人。 最后,开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还需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需要准备的资料 1、申请书; 2、工商管理部门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办公场所产权、使用权证明或合法的租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或拟任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花名册),身份证及复印件,院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及从业证明。联合开办的,还应提交合作协议书; 5、具备职业指导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的相关证明,职业指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机构章程、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台帐管理、收费标准材料; 7、《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告知承诺书》(原件3份) 上海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流程 1、受理:申请机构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材料,即时审理。 2、审查:材料齐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对提供的材料不全的,会告知申请机构哪里需要填补以及更改。 3、实地考察:工作人员会告知考察时间,并到现场对开办场所、办公设施、办公环境等进行实地考察。 4、发证: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颁发《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