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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的哪些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024-6-20 09:28| 发布者: knnliang| 查看: 204| 评论: 0

摘要: 根据2006年颁布的《新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6件大事”)1、改变合伙企业名称。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3、处分合 ...
根据2006年颁布的《新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6件大事”)

1、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合伙企业的哪些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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