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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实施了,公司应该在何时减资?

2024-6-20 13:29| 发布者: knnliang| 查看: 166| 评论: 0

摘要: 新公司法5年内实缴到位的新规,使得不少认缴出资未实缴到位的公司开始纷纷减资,那么减资过程中可能会有哪些坑,又会产生什么风险呢?一、明确减资的必要性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减资的必要性,如果公司前期认缴的注册资本 ...
新公司法5年内实缴到位的新规,使得不少认缴出资未实缴到位的公司开始纷纷减资,那么减资过程中可能会有哪些坑,又会产生什么风险呢?

一、明确减资的必要性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减资的必要性,如果公司前期认缴的注册资本确实比较大,后面很难实缴到位,同时企业的相关资质和客户筛选供应商等对公司的注册资金高低也没有明确的限制和需求,那么当然可以,而且必须进行减资。

在这里我们要权衡减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千万不要因为盲目减资导致企业丧失了相关资质,或者因为注册资本太低,导致无法在投标或者客户采购过程中入围,比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等对行业资质都对注册资本有要求。

我们登记的公司名称中,以省份开头的,一般也会有最低注册资金的要求,我们在检测过程中千万不要顾此失彼,如果确定必须要减资的话,接下来就要注意减资程序不合法而带来的法务风险,公司减资我们要严格履行相关手续,并且注意资产负债表及资产清单,以便于清楚的知道债权人名单以及金额进行逐一书面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

新公司法实施了,公司应该在何时减资?

二、企业减资要注意这三大坑

1、程序风险坑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并且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债权人名单及债权金额,书面通知,公示减资公告,如债权人提出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也需要满足。特别是注册资本采用认缴登记制的公司,公司减资必须经过合法的法律程序,否则将可能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2、债务风险坑

减资需要进行公告,并通知相关债权人,如果债权人表示没有收到减资通知,可能会采取法律行动,冻结银行账户,查封资产等。与此同时,如果你减资变动较大,通知债权人后,债权人可能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因此,对于企业减资,也需要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3、税务风险坑

注册资金实缴部分减资后,净资产大于实缴注册资本实数,减资部分需缴纳20%税费;净资产小于实缴注册资本,减资应按照净资产进行减少,不能低于净资产;减资导致公司资产转让,需要支付20%的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减资的法律风险

1、继续出资并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对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司法解释,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除了向其他股东承担未按期出资的违约责任外,因未出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也要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九条)

2、分红等股东权利可能受到限制的风险

如未出资,公司可能会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未出资股东的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限制。

3、股东失权,股权被处置的风险

如经催缴仍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的董事会、股东会可能会以失权通知、股东会决议的方式取消该股东的股东资格。(第五十二条)

4、在未缴纳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外部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在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情况下,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需要其未缴纳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第五十四条)

5、连累其他董事、发起人股东等创业伙伴

如公司设立时,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实际缴纳出资,或者实际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所认缴的出资额的,设立时的其他股东与该股东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第五十条)

另外,在公司成立后,董事会如果未对股东的出资情况进行核查或者发现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时未催缴,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负有责任的董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一条)

6、遭受行政整改及罚款的风险

新《公司法》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虚假出资或者未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二百五十二条)

基于上述风险,如短时间内如无法实缴出资,较为合理的做法就是通过减资,降低出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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