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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期认缴“注册资本”的三大风险

2021-4-16 11:27| 发布者: knnliang| 查看: 944| 评论: 0

摘要: 注册资本认购登记制度是工商登记制度的一项改革措施。商业主体取得营业执照后,可以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可以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从事需要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向主管部门申请营业执照和有关资料许可。公司注 ...
注册资本认购登记制度是工商登记制度的一项改革措施。商业主体取得营业执照后,可以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可以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从事需要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向主管部门申请营业执照和有关资料许可。公司注册后,由原来的"实际支付制度"改为"承认制度"。 所以问题是,在"订阅制度"下,如果公司"不能按时认购"注册资本,会有什么税收风险?上海注册公司网小编认为有三种税务风险,今天我们来和大家讨论一下。

1.不认购"注册资本"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企业不按时缴纳注册资本的,银行融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支付的资本金额与规定期限内应付的资本金额的差额。根据国家第312号税单的规定,不属于企业合理支出,由企业投资者承担,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当然,由于登记登记制度下的"应付资本额"与认购登记制度下的"应付资本额"基础不同,因此,具体运作可能会有很大差异,需要纳税人与地方税务当局进一步沟通,或进一步关注新政策的出台。 ii.未能认购"注册资本"对个人所得税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政税务[2003]第158号),个人投资者在纳税年度向其投资企业(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的,纳税年度结束后未退还或者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可以视为企业向个人投资者分配股息。个人所得税按照"利息、股息、股息收入"项目征收。 如果财务人员对未收股东的注册资本进行了相应的会计处理,如:"借款:其他应收账款-xx股东,贷款:已付资本-xx股东"。

未按期认缴“注册资本”的三大风险


1.增加的"现缴现缴资本"须按已缴入资本的款额预先缴付印花税。

2.股东未按"其他应收款"帐户按时支付的注册资本,应视为自然人股东向公司借款。 因此,注册资本的实际支付制度转变为确认制度后,自然人股东没有按时缴纳的注册资本会有许多税收风险,否则会产生一定的税收风险。

3.未能认购注册资本对印花税的影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本账簿印花税的通知(国家税务公告[1994]第25号),"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后,在生产经营单位实施"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后,将记账资金账簿中印花税的计算依据改为"已缴资本"和"资本储备"总额。如果"已缴资本"和"资本准备金"的总额大于原来的贴花基金,则补贴印刷的一部分将增加。

结合上述规定分析,印花税是以企业账面"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作为计税依据。因此,企业对于未按期缴纳的注册资本,如果未进行账务处理,则"实收资本"未增加,是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 未按期认缴"注册资本",会有三大纳税风险,小编在这里献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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